2023 / 11 / 24
*請得獎者填妥領獎信函(下載處:https://reurl.cc/kaxzy9),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於通知中獎後14天內(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24889新北市五股區 五工三路106巷8號《可果美 行銷企劃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活動期間購買指定商品,加入可果美健康宅配網 LINE官方帳號,即可登錄發票玩遊戲參加抽獎,個人可登錄多張發票,登錄越多張發票中獎機率越高。
第一重|2023/11/27 - 2024/2/29
購買野菜生活100系列商品,登錄發票抽20萬LINE POINTS
第二重|2024/1/1 - 2024/2/29
購買可果美全系列商品,登錄發票抽88,888 LINE POINTS等好禮
第一重:
LINE POINTS 2000點x12名(價值2,000元)、LINE POINTS 1000點x12名(價值1,000元)、LINE POINTS 5點x32800名(價值5元)
第二重:
頭獎: 8,890點x1名(價值8,890元)、貳獎:800點x100名(價值800元)、 普獎:可果美大禮包x500名(價值355元)
第一重:
2023/11/27 00:00-2024/2/29 23:59為止 (有效發票期間:2023/11/27 00:00-2024/2/29 23:59),以官方帳號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單張發票僅能登錄一次。
第二重:
2024/01/01 00:00-2024/2/29 23:59為止 (有效發票期間:2023/12/25 00:00-2024/2/29 23:59),以官方帳號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單張發票僅能登錄一次。
第一重:登錄發票後,待資料經審核確認無誤,會以LINE訊息通知可進行遊戲參加抽獎,得獎通知於遊戲完成當下告知。
第二重:登錄發票後,待資料經審核確認無誤,統一於2024/03/07由系統隨機抽出並於2024/03/12官網公佈,並以LINE訊息通知。
第一重:
發票須完全符合以下要件:
①購買兩重活動分別所規定的品項(第一重:野菜生活100系列、第二重:可果美全系列商品)。
②可辨識之發票號碼,電子發票需含交易明細表。
③可辨識之符合兩重活動規定的發票有效期間購買期間。④傳統發票、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載具皆適用。若使用無實體並存在載具中之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拍攝電子發票證明上傳。
本活動由臺灣可果美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如對本活動有任何諮詢事項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權利,請洽詢本公司消費者服務專線 : 0800-056106(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9: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臺灣可果美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維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3.參加活動之消費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注意事項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當加入本LINE官方帳號即視為同意遵守活動規則及所有條款;如有違反,本公司得取消其中獎/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4.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參加者須年滿13歲。贈品寄送亦限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贈品一經寄送,主辦單位不負贈品無法送達及寄送時發生損毀之責任。
5.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兌換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等。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贈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中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如因兌換贈品者/中獎者之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或無法辨識等問題導致無法兌獎者,視同兌換贈品者/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若因逾期兌獎者,視同自行放棄並不得異議。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9.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10.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NT$20,000元(含)以上,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13.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再進行候補且不另行網路公告。
1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5.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6.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7.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